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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化县富兴采石场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
新化县富兴采石场为已设矿山,为改扩建项目,其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7月12日取得,其证号为C4313222010087130073973,有效期限为2018年9月23日~2023年6月23日;采矿证准采标高:+583m~+510m;矿区面积:0.0659km2。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编制的《新化县富兴采石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》(代可研),设计总圈定可采矿量440.5万t,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60.00万t/a,矿山服务年限7.3a。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,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,采用公路开拓、汽车运输方案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省、市、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,为确保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实施,贯彻落实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),新化县富兴采石场于2019年7月委托我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,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,逐步开展收集资料、现场考察、报告编制、内部审核等工作。 我单位评价组成员通过对《初步设计》(代可研)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,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,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,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及标准等,针对《初步设计》(代可研)所涉及的矿山建设项目,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、检查表法、计算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等方法,分别对该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,并针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性建议,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《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》(安监总管一〔2016〕49号),最后编制了《新化县富兴采石场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》。